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7-02 20:34

(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2日电)财政部今天表示,财团法人社区式、机构住宿式、综合式服务类长照机构,可适用免征房屋税、地价税,且兴建期间也可申请免征地价税,同时,设有防弊条款,包含若建造执照核发后逾期未开工,致执照失效,就应恢复征收地价税,并补征原本免征的税款。

财政部今天订定「长期照顾服务机构使用房地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认定原则」,自即日生效。财政部官员说明,原先是规定慈善救济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完成财团法人登记者,其直接供办理事业所使用的房地,可依法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这次则是针对长照机构发布一致性的认定准据。

财政部官员表示,这次的原则明定,财团法人依长照相关法律及法令规定,经直辖市、县市长照机构主管机关许可设立的社区式、机构住宿式及综合式服务类长照机构,可适用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

财政部官员指出,上述长照机构在兴建期间,也可申请免征地价税,所谓兴建期间是以建造执照核发日至发给使用执照日止计算;财团法人应在机构兴建完成后,依规定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可向稽征机关提出申请免征该机构使用房地的房地税,经核准者,自核发使用执照之日起免征。

同时,财政部官员表示,长照机构兴建期间,其坐落土地经稽征机关核准免征地价税案件,若有3大情形之一,应恢复课征、补征地价税。

首先,财政部官员指出,建造执照核发后逾期未开工,致执照失其效力,视同未兴建,应恢复征收地价税,并补征原本免征的税款,若筹设许可被撤销亦同。

第2,财政部官员表示,建造执照核发后已动工兴建,但超过建筑管理机关核定的建筑期限仍未完工,致执照失效,应自核定建筑期限的次年起,恢复征收地价税。第3,若筹设许可被废止,则自废止筹设许可的次年起,恢复征收地价税。

财政部官员也提醒,长照机构兴建完成后,其使用的房地经稽征机关核准免征房地税案件,如果原本减免原因、事实有变更或消灭时,财团法人应依规向该稽征机关申报恢复课税;未依规定申报者,依相关规定补税及处罚。(编辑:杨凯翔)1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