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5-09 02:52

日防夜防,身边贼最难防。近日,璧山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趁着教朋友网络购物的机会“借用”朋友手机给自己连续转账1万4千余元。5月3日,犯罪嫌疑人万某被璧山警方成功抓获。

5月3日中午12时许,璧山区公安局健龙派出所接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余额不足不能取钱,在银行打印出明细后发现莫名少了1万余元,寻求派出所帮助,确认自己是否被诈骗。接警后,健龙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侦查,办案民警发现,李某的银行卡明细从今年1月份至4月份都存在大额微信转账支付的记录,但是李某明确表示没有进行上述转账消费。

面对疑惑,民警首先询问李某是否误点过不良链接造成了诈骗扣款,得到否定答案后,继续让李某回忆自己密码是否告诉别人。李某不假思索地说出了经常与自己喝酒的万某,并且还指出万某时常调换两人的手机进行操作,这一线索让民警推断万某具有重大嫌疑,立即通知万某前往派出所核实情况。

当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万某来到健龙派出所,在民警的审讯下,万某先是矢口否认,而后又含糊其辞说是曾向李某借过几笔钱,接着又说自己是征得李某同意后帮李某购物。当民警打开万某的手机微信,查看其微信账单并逐一与李某的银行卡清单对照后,万某见事实已经败露,在法律与证据面前终于坦白了盗窃事实。

经了解,万某与李某是儿时玩伴,平时关系不错,时常邀约喝酒。从今年年初开始,万某多次前往李某家做客,恰巧李某在手机购物方面有疑问,万某主动请缨手把手教导,教导途中暗自记下了李某的支付密码,之后趁着互换手机的间隙,用李某的手机扫描自己的收款码向自己转账,对李某谎称进行手机清理。博取李某信任后其贪欲一发不可收拾,4个月时间偷偷转走李某微信中的钱财共计1.4万余元,直至李某银行卡无钱可转。

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公共场所进行手机支付、POS机付款等行为时,要进行合理遮挡,防止周围人员窥视支付密码。切勿随意泄露银行卡号及个人信息等,特别是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手机密码、微信转账密码等,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经济损失。可开通手机银行短信功能,一旦发现银行卡金额异常减少,立即联系发卡银行并及时报警。

【来源:平安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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