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5-17 17:28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多发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孝昌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局、城管局多部门联合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夜间大货车的整治力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查处工作机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及时曝光,形成严管高压工作态势。

整治内容

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抛洒、禁行、放大号看不清......

整治情况

针对辖区货车超限超载的规律和时间特点,孝昌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局、城管局成立3个治超专班,每个班明确由一名牵头领导,执法人员由各单位抽调警力组成。执法人员在107国道、243省道和城乡结合部等路段采取固定执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大货车超限超载、抛洒和闯红灯、禁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对于查获的的大货车,一律全部暂扣至县客运站停车场过磅固定证据,一律强制切割加高墙板,一律按照交通法规上限规定,分别由交警部门扣分罚款后,再由公路部门进行处罚,有力打击了货车超载运输的嚣张气焰。

全部暂扣至县客运站停车场过磅固定证据,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超载货物卸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交警部门对超载30%以下的扣3分罚款200元,对超载30%以上不足100%的扣6分罚款500元,对超载100%以上的扣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再由路政部门根据公路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整治战果

 据了解,5月8日至5月16日,联合治超专班共暂扣45台超载超限大货车、逾期未检验1起、违反机动车禁令标志1起、非法改装5起。

处罚依据

根据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第七十四条 第二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超载的,按以下规定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百分之三十的,处2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有以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辆。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温馨提示

车辆超载违法,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型货运车辆超载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点问题。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载有直接关系。

【来源:孝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