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5-18 01:03

去年12月,在闵行区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王某(化名)在车辆右转时,与骑电动车直行的张阿婆(化名)发生碰撞,导致张阿婆当场死亡。

该起事故经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驾驶员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死者张阿婆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却迟迟发放不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不幸发生以后,肇事者王某向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之后,保险公司与闵行区交调委取得联系,共同审核赔偿金额及索赔材料。

按照正常的理赔受益人顺序应为死者父母、配偶、子女。但在审核理赔材料的过程中,调解员王莹发现死者张阿婆的户籍信息不完善。

原来张阿婆50年代末落户上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关系中只载明了4个人:外祖父、外祖母和他们的小女儿,还有就是死者张阿婆,关系是外孙女。户籍中因为没有张阿婆父母的情况记录,因此问题就卡在了这里,导致死亡赔偿金无法按照受益人顺序发放。

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漕宝路负责人 王莹

在与家属深入沟通了解后,王莹了解到,原来户籍上的小女儿、张阿婆与外祖父祖母均属于收养关系,而之前张阿婆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也查询不到任何与张阿婆父母有关的信息,那么张阿婆父母无法查询到,又该如何认定死亡赔偿的受益人呢?

根据民诉法关于收养的效力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抑制效力】中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鉴于张阿婆实际家庭情况,所有受益人关系证明的提供是为了避免今后还有其他受益人来主张权利,如果原始户籍信息记录明确,并没有父母信息记载,而且家属也尽可能调查清楚了死者的身份信息,那么可以在笔录上记明由受益人承诺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列入本次调解。

最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侵权法的相关法律,计算出赔偿给死者家属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合计130余万元,由配偶与子女受益。这场陷入僵局的交通事故死亡案子的调解终于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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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因户籍不清导致死亡赔偿金迟迟发放不了的案件虽然得到了解决,但王莹在节目中通过这场交通意外事故提醒广大的机动车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谨慎观察后在通行,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钟,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