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5-18 02:36

刚刚,记者从六安市获悉,六安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告,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举报违规诊疗的,查实后最低奖励举报人不低于3000元。

一、一定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患者,均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安康码”,督促其正确佩戴口罩。

分诊筛查出的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门诊部等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二、一定要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要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并按照转诊流程将发热病人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

发热门诊对于所有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在留观室留观。

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一定要严格加强药品零售机构管理。

各类药品零售机构对购买退热、感冒、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药品的顾客,做好登记并索要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并及时向辖区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就诊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

五、一定要加强监管,并实行有奖举报。

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房监管,从严查处违规诊疗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疫情防控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机构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区给予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同一事件被多人举报,奖励首位举报人。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接种疫苗提醒.mp3 来自江淮晨报 00:00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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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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