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6-03 06:40

资料图: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水东镇以则孔村以则孔小学,孩子们正在参观禁毒展厅。(央广网发 视觉中国供图)

央广网贵州6月3日消息(记者李威)日前,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将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据了解,《修正案》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禁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立法层面健全制度机制,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规范戒毒医疗机构、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及收治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为有效解决贵州省吸毒人员群体庞大、外流贩毒突出等问题,将贵州省2020年启动的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中“吸必查贩、贩必查吸”以及严格落实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挖根”“断脉”“破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到立法层面,《修正案》新增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应当开展吸毒成瘾认定,查清吸毒史,追查毒品来源,查找贩毒线索。”

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张涛介绍,贵州省部分病残吸毒人员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以及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这些疾病治疗周期长、效果缓慢,部分戒毒人员放弃治疗继续吸毒,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大,给社会稳定带来潜在危害。

《修正案》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监督管理、戒毒治疗等作出了规定,明确“省卫生健康部门商同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戒毒治疗资源情况、吸毒人员分布状况和需求,制定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