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6-05 10:18

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今天(6月4日)上午,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集中宣判。其中,被告人徐某某猎杀、食用野生动物案备受关注。

身为南京老山林场护林员,徐某某本应更好地爱护野生动物,可他却背离职责要求,多次猎杀并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直到今年1月15日被巡逻民警发现而案发。

护林员猎杀、食用野生动物

获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徐某某在担任南京市老山林场护林员期间,在他负责的老山景区护林点附近,使用猎捕套猎杀河麂3只、华南兔2只、野猪3只、貉1只。

其中,河麂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华南兔、貉、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徐某某交代称:“一开始在山上无意中发现,有人放套捕到了野生动物,心里面侥幸带回家吃了,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

经查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徐某某猎杀河麂2只、野猪2只,其中1只河麂、2只野猪被他杀害食用;2021年1月5日至15日期间,他猎杀河麂1只、野猪1只、野兔2只、貉1只。1月15日当天,他在清洗动物尸体时被巡逻民警发现,民警在他的屋内,查获野猪肉、动物脏器若干以及河麂等4只野生动物尸体。

南京玄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作为护林员,背离职责要求,非法猎杀各类野生动物,破坏老山景区生态系统,危害生态安全,应依法从严惩处,考虑到他主动缴纳47460元野生动物资源修费、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法院以被告人徐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徐某某也忏悔道:“向社会道歉,辜负了护林员的职责和使命,破坏了生态环境。”

排放油污污染长江

两被告人分别获刑4年、2年

4日上午,南京玄武区法院对另一起污染长江案公开宣判。经查,被告人马某长期从事船舶油污水、残油接收业务。为提高油污水含油量,获取更高收益,2020年9月22日晚上9点,他伙同被告人沈某驾船行驶至长江入江口附近,将船舱中的油污水、废油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大面积污染,形成约3.5公里油污带。

经环保部门认定,排放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污染发生后,政府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造成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损害费共计304万多元。

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2年。

来源: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