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枣庄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涨幅5.63%,惠及全市57.59万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予以适当倾斜,65—74岁的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 阅读全文
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予以适当倾斜,65—74岁的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