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国內 ( ) • 2021-07-24 16:25
二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工商银行市府大路支行作为办理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未对员工尤其是担任一定职务的员工进行必要的监管,导致原工行沈河支行理财经理齐刚并未遵守工作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办理理财业务。
在上述案件中,对于工商银行市府大路支行向于某某推介并引导购买案涉理财业务和产品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法院认为,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工商银行市府大路支行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等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在诉讼请求中表示,2015年5月,自己想要在银行购买年利率6.1%的理财产品,但工行工作人员陈某告知该理财产品已经售罄,并向其推荐了另一款理财产品,保证产品年利率不低于6%,多了还可以再分红,且属于低风险理财,但必须购买100万,而且是封闭型基金,期间为一年,不能随时支取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