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15 21:4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后,各地积极推进落实,随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招用、解聘、检查和监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划定了从业人员的行为“红线”,对“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11种情形的,培训机构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同步更新人员信息。
《管理办法》专门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机构不得招用以下两类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