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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创建水平,优化城区交通秩序,减少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公安局、城管局将加大对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处罚力度,确保车辆停在车位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内,车头朝外,首尾一致,整齐有序。
二、优化车辆通行秩序。各种车辆要按交通规则各行其道;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口,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公安局将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给予处罚。
三、加快电动车挂牌速度。9月30日前所有电动车都要挂牌。各街道、各县直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区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严把出入通道关,不得让未挂牌电动车进出院内,确保辖区内电动车上牌率达到100%,公安局将对未上牌电动车进行严格督查。
四、规范电动车辆设施。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安装遮阳蓬(伞)、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销售非标电动车、加蓬改装改型电动车的经营单位依法取缔并予以处罚。
五、加强整治活动宣传。公安机关将联合新闻部门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违法的曝光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峡县“双提双建”工作指挥部 西峡县公安局 西峡县城管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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