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hk.hk - 即時新聞: 體育 ( ) • 2021-09-16 19:51
港协暨奥委会发表新一份「运动员遴选政策及指引」,提出多项措施,列明体育总会及港协暨奥委会于遴选过程中,需要采取的行动。

当中提到,体育总会向港协提交运动员提名名单时,需要有足够资料及文件以作支持,同时列出总会的遴选机制及条件,以至最低要求等,亦要证明有关机制得到总会最高层,例如总会主席或董事会等通过。

指引又列明港协要成立遴选委员会的过程,以至所需要举行的会议,包括列明就特定某一项赛事或大型运动会而成立,过程要考虑总会提供的文件及资料,作出决定时,无论接受提名与否,都要提供相关理由。

指引又提到,当运动员有健康问题,总会就要在发现后的三日内通知港协的遴选委员会,当中列出如果要就遴选委员会的决定上诉的限期,指引内容最少每四年检讨一次。

审计署去年4月就港协暨奥委会的管治问题,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更清晰地公布选拔运动员参加国际运动会所采纳的准则等,立法会当时多名议员都质疑港协遴选制度透明度不足,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