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17 17:13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9月17日,记者从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机动车临时停车秩序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区域内的瑞林北巷、祥鹤五街,正兴街道区域内的创意路、古福街、古福一街、古福三街、麓溪口南路、银梯东一街、红梁街、隆祥西二巷、双燕路东段、蜡梓路、宝塘二街、红梁湾东街、银梯西街、银梯街、桐子湾街、嘉州路、双燕路西段、天星北街、宝塘四街、博览城横路、红梁湾西街、天明街、飞燕街、桐子湾北街、桐子湾南街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为违法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在该片区停放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路外停车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