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17 20:24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厦门市医保局了解到,为抗击新冠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厦门市医保部门第一时间出台取消门诊特殊用药备案登记要求、取消健康账户购药300元月限额、将部分慢病患者单次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全面推行“不见面”办理、科技赋能扫码看病买药等便民举措,全力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

此外,该市医保部门还将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治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且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同时,实行特殊支付政策,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厦门还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延长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各项医保业务均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i厦门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办理或在自助机网点就近办理,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总台记者 陈庚 方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