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19 16:26

据冀云武安客户端消息,9月16日17时许,河北省武安市活水乡村民反映:有人将鳄鱼幼崽非法放生到口上水库(京娘湖)西支库尾浅水区。

接到情况报告后,武安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武安市公安部门迅速启动侦办调查工作,林业、水利等部门结合专业力量全力组织搜寻捕捞,文旅部门和属地乡镇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迅即启动防范巡查、告知提醒、现场驻守等相关工作,坚决确保群众安全。

武安市公安部门通过技侦手段迅速锁定了相关行为人,2名行为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接受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经初步核实,放生鳄鱼为不足1米长的人工养殖鳄鱼幼崽,搜寻捕捞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了解,鳄鱼幼崽对生存环境要求较高,通常25℃以下明显活动性下降。呼吁周边群众转告周知、减少恐慌,自觉远离水边岸边,确保自身安全。


此前报道:一景区被放生两条鳄鱼,当地紧急捕捞!

18日下午,记者从河北省邯郸武安市委宣传部获悉,16日,两条鳄鱼被人放生于该市京娘湖景区湖水中,武安市政府接到举报后,立刻组织专业团队展开紧急捕捞工作。截至发稿,捕捞工作仍在继续。

9月16日,武安市水利局向武安市政府发布紧急报告,称当日17时30分,该局接到武安市公安局活水派出所通知,有村民发现一辆悬挂天津牌照的黑色轿车驾乘人员将两条1米多长的鳄鱼放入口上水库(京娘湖)西支库尾,后经该局核查,情况属实。

报告中称,京娘湖是武安市著名旅游景区,在湖水中放生鳄鱼不仅会严重损害京娘湖水生态环境,还对周边群众和景区游客安全带来极大威胁,特向武安市政府申请组织林业、公安等部门立即对放生鳄鱼一事进行处置。

18日下午,记者从武安市委宣传部获悉,武安市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刻组织专业团队展开紧急捕捞工作。

经调查,两条鳄鱼放生位置在水库浅水区,搜捕工作正在进行。同时,公安部门对放生责任人展开调查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地相关部门已发出提醒,在完成捕捉鳄鱼之前,严禁群众和游客在京娘湖景区水库周边及附近河道进行钓鱼、游玩等活动,防止造成伤害。

潇湘晨报综合中国新闻网、冀云武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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