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20 01:32

9月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引导安置帮扶对象实现稳定就业的作用,三亚将在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工作。审批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将获得3万元或6万元的奖励资金。

此次认定范围为能组织帮扶对象就近就地就业或居家灵活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含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种养大户认定标准:水产养殖100 亩以上;种植 80 亩以上;畜牧养殖:生猪出栏 200 头以上,肉牛出栏 50 头以上,羊出栏 200 只以上,肉禽类出栏 10000 只以上,蛋禽类存栏 2000 只以上)、农家乐等。

认定条件为用人单位(实体)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够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没有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事件;用人单位(实体)能在本经营场所内规模吸纳帮扶对象就近就地就业;能在农村地区设立工厂、车间或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劳动者就近或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能就地吸纳帮扶对象就业。吸纳3-4 名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5 名以上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认定标准:与帮扶对象签订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如提供的就业岗位为季节性或非全日制用工,该就业岗位年收入应不低于 7000 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审批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向社会公布并授牌后,分两个档次给予奖励资金,按程序落实3 万元或 6 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于累计吸纳 10 名以上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但一年内吸纳不足20人的,给予一次性 3 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于一年内累计吸纳 20 名(含 20 名)以上帮扶对象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资金。

据了解,2018年至今,三亚各区累计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8家,吸纳2856名劳动力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294人。

(记者 张慧膑)

【来源:三亚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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