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1-09-20 13:44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20日电)云林县洪姓男子被控去年10月间搭高铁,因购买经济舱却乘坐商务舱位置,经列车长查票,竟恐吓「我有忧郁症,不要逼我拿刀」等语,嘉义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50日,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简易判决书指出,6旬洪姓男子去10月2日下午在高铁嘉义站搭乘列车后,因购买经济舱却乘坐商务舱位置,经身著制服的高铁列车长及服勤员稽核票务时,竟对2人辱骂并恫吓:「X你娘,我有忧郁症,不要逼我拿刀」等语。

洪男借此侮辱列车长、服勤员的人格,并以此加害2人生命及身体,导致2人心生畏惧,全案由铁路警察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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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到案坦承有辱骂列车长、服勤员的事实,并另有当场恐吓2人的事实,但他辩称「我觉得每个人都是神经病,我说这些话是要他们不要逼我,我马上就要下车了」等语。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后,将洪男依涉及恐吓危害安全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审酌被告洪男仅因票务细故即骤然对基于职责前往处理的列车长等人出言恐吓、侮辱,犯后虽已坦承,但至今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因此,判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编辑:卞金峰)1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