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09-22 12:00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办理公租房诈骗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犯罪所得141000元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各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在曾帮助卢某某正常申领到宁夏银川市公租房一事中虚构认识银川市房管局领导的事实使卢某某误以为公租房系张某某凭关系申办到的2019年5月卢某某便将张某某能通过关系办理公租房这一不实信息宣传散布给其认识的亲朋好友并口口相传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申领不到公租房的情况下心生贪念向有意申请办理公租房的被害人声称只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7000元手续费就可以申办公租房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害人通过银行转账 微信支付等方式付款后当询问公租房办理进度时被告人张某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继续行骗在一年时间内共骗取毛某某、柳某某等19名被害人现金141000元

全部用于挥霍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现金14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张某某的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 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诈骗无处不在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请善良的人们擦亮眼睛

辨别真伪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隆德县人民法院



  本期监审 | 朱岱云 本期监制丨马   哲 本期审读丨丁   村 

【来源:宁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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