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患重病就医,为获取非法利益伪造医疗票据,其妻帮助其重复报销医疗保险,最终触犯刑法。近日,随县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随县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9年,刘某丈夫谢某甲(已去世)身患重病,三次在深圳市就医并报销医疗保险。为获取非法利益,谢某甲找人伪造了相关的医疗票据。刘某在明知谢某甲意图的前提下,将伪造医疗票据邮寄给并不知情的儿子谢某乙,让谢某乙在随县某镇卫生院重复报销。
经核算,刘某使用伪造的医疗票据骗取医疗保险金52686.74元。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将骗取的医疗保险全部退还。
侦查机关以刘某涉嫌保险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刘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骗取医疗保险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随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鉴于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随县法院采纳检察院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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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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