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1-10-08 18:04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8日电)台中市中区一家KTV未经许可违规营业,警方前往稽查时查获,业者辩称以为不需向台中市政府申请复业,但警方搜证后,已移请市府裁罚,最重撤照或勒令停业。

警方昨天晚间发现中区柳川东路一间KTV灯火通明及传出音乐声,经核对中市府经济发展局核准营业名单发现,未核准业者复业。经查业者营业登记为小吃部,但核准项目包含视听歌唱,现场有2名顾客,虽未唱歌,但业者疑使用KTV用大型投影布幕。

业者以为自身营业项目不需向市府申请复业,警方搜集现场相关事证后,依传染病防治法移请市府裁罚。

经发局在新闻稿中表示,台中KTV约184家(仅登记视听歌唱业),市府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防疫规范,5日起受理视听歌唱业复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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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者须备妥复业申请书、从业人员清册(应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剂疫苗且满14天,并检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防疫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经核准后可营业。截至目前,累计49家申请,其中47家已核准复业。

中市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今天发布新闻稿与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警方加强巡查电子游戏场所、资讯休闲场所、录影节目带播映场所(MTV)、视听歌唱场所(自助式KTV及电话亭式KTV)、桌游及麻将休闲馆等营业场所,如果发现违规营业,就通报主管机关裁罚,最重撤照或勒令停业。(编辑:李明宗)11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