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14 07:43

“求求你们,不要去我家里,不要让我家人知道!”看着从天而降的“不速之客”,徐某某与李某某(均为化名)的反应如出一辙。同一天,两人不约而同收到海淘的神秘包裹。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除了快递,一同上门的还有民警。

近日,杭州市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集中查缉行动正如火如荼地持续开展。在这一过程中,萧山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杭州海关缉私局线索,在2个由境外发往萧山的邮包中发现可疑物品,经鉴定为列管的精神类物质三唑仑和咪达唑仑,即新型毒品。邮包的收件人分别为徐某某和李某某。

明确相关线索后,禁毒大队会同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部署警力抓捕。10月初,民警在盈丰街道某小区快递驿站门口,将前来取包裹的嫌疑人李某某当场抓获。李某某打开海淘包裹,里面是咪达唑仑液体试剂10余支、三唑仑片剂10粒。同日,在盈丰街道某公寓楼内,民警将收取包裹的徐某某当场抓获,查获咪达唑仑液体试剂10余支、三唑仑片剂10粒。

“我以为就是一种强效的安眠药,就没有往毒品那方面想过,如果了解清楚的话我肯定不会买。”审讯过程中,2名嫌疑人懊悔不已。

据了解,嫌疑人李某某是一名网络主播,平时直播游戏、美妆等内容,经常会到外网搜索工作所需的素材。一次在浏览某网站时,一则特殊的小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对“广告”上宣称的药物功效十分好奇,便鬼使神差地点击链接购买。同样的,嫌疑人徐某某也是在浏览不良网站时被“小广告”吸引,从而误入歧途,第一次购买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2名嫌疑人因涉嫌走私毒品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据了解,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的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就已经明确指出三唑仑、咪达唑仑等为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指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唑仑、咪达唑仑等属于新型毒品范畴。

三唑仑等新型毒品,吸食后会产生昏迷、失忆等中毒症状,长期吸食会引起焦虑、恐慌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警方表示,本案中涉及的三唑仑、咪达唑仑等精神药品,系通过跨境快递形式邮寄至我国境内,属于走私范畴。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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