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中央日报 ( ) • 2021-10-14 15:54
2021.10.14 11:15

10月13日,韩国雇佣劳动部表示将从14日起正式实施《关于雇佣外籍劳动者法案》修正案 。

外籍务工人员进入韩国工作有时间限制。首次入境韩国时最长工作时间为4年零10个月。若想继续留在韩国工作,就必须再次入境。到目前为止,只有一直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外籍务工人员,要在离开韩国3个月后才能再次入境。对此韩国中小企业等纷纷认为“业务空白期过长”,要求缩短再入境时间。

在修改后的法律中,外籍务工人员再入境时间缩短为1个月。也就是说,外籍务工人员度过中间的1个月再入境空白期后,在韩国同一个单位最长可以工作9年零8个月。再入境条件也同时得以放宽。此前若外籍务工人员在韩国工作期间有更换公司的经历便不适用再入境特例。但今后,若外籍务工人员在同一行业连续工作4年零10个月,将允许再次入境,不过该情况仅限100人以下的制造业、服务业、农畜产业、渔业等行业。

韩国雇佣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表示,以前即使外籍务工人员受到(业主)不公正的待遇,为了获得再入境特例,也只能忍气吞声无法更换工作地点。此次修改法律便是为了改变这种情况。

此外,此次修例还决定就“外籍务工人员离开韩国后,若想重新回到韩国,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满1年以上”的条件部分予以放宽。因为有人指出,即使外籍务工人员受到企业主的不公正待遇,为了得到再入境特例的认可也只能忍耐。在修例后,若外籍务工人员受到性骚扰等不公正对待,即使变更工作单位或剩余合同期限未满一年,也将适用再入境特例。

首次获得外籍务工人员雇佣许可的雇主,必须在获得雇佣许可的6个月内接受相关法律指导和人权教育等。若雇主不接受教育将要缴纳300万韩元的罚款。此次在可雇佣境外朝鲜族同胞的行业中增加了矿业。以前许可范围仅包括建设业、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和渔业。

韩国雇佣部长官安庆德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制度改善,能够最大限度地缩短企业人力空白期,并加强对外籍务工人员人权的保护。

金基灿  雇佣劳动部专职记者
译 | 青超 校 | 李霖 责任编辑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