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15 10:53

山东一男子以喝水为由,进入一女子家中,在明知女子怀孕的情况下,采取言语威胁的手段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快讯.jpg

据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披露,50岁的林远(化名)是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2020年9月18日,林远骑三轮车经过被害人张莹(化名)家时,产生了和张莹发生性关系的想法,遂以喝水为由进入被害人家中,提出想和张莹“玩玩”,张莹以自己怀有身孕为由予以拒绝。林远强行将张莹摁压在正屋沙发上,后又将张莹抱至里屋炕上,采取言语威胁的手段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经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林远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张莹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在本案中为部分性防卫能力。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显示,林远此前就有多次犯罪记录,此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距其上次出狱不到2个月。1997年3月17日因犯盗窃罪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7月对其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后经多次减刑于2013年10月25日予以假释;2015年12月4日因犯强奸罪被武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前罪假释期未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2020年7月31日减刑刑满释放。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远明知被害人怀有身孕,采取胁迫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行为系累犯,遂依法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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