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15 20:53

10月15日,浙江绍兴杜浦村一名中学女生母亲不同意其谈恋爱,将母亲杀害。网传照片显示,一名女子双手背在后面被出警人员押着走。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以案说法:

1、该女学生被母亲辛辛苦苦养大,不仅不懂得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尊敬孝顺父母,还对她痛下杀手,情理难容,法理更难容。

2、该女学生为了发泄对母亲的不满,产生了杀死母亲的意图。该学生将其母亲杀死,其主观意志上具有剥夺母亲生命的直接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该学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涉嫌故意杀人罪。

3、《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该学生作案时已经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4、 本案由家庭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法院在量刑时也会酌情从宽处罚。另外该学生犯罪时不满18周岁,因此不会被判处死刑包括缓期二年执行。还要被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从理论上说,该学生的父亲作为被害人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栗某赔偿损失。但一个是自己的妻子,一个是自己的女儿,想必这位父亲无法面对这样的悲剧,除了眼泪还是眼泪。斯人已去,惟愿家属节哀。

6、对于这位女学生弑母的做法,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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