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15 20:59

女辅警“性敲诈”事件二审终于判了!许艳通过工作关系,主动结识朱某等7名已婚公职人员,与对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自称怀孕流产,谎称家人已知情要找对方闹事,或者扬言向对方妻子、孩子学校公开二人关系、向有关机关告发等相要挟,向上述人员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144.6万元。

这个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除了网传与许艳有不正当关系的7人都是已婚公职人员外,更是因为一审作出的13年有期徒刑,500万的罚款。

而今天二审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许艳敲诈勒索罪没有问题,将13年的徒刑改为7年,500万的罚款改成30万,之所以做出这样二审改判,是因为一审法院确实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审认定许艳敲诈勒索的性质没有错,但是在犯罪对象和金额上存在错误判断。一审认为敲诈300多万,对发生关系的7人都是被害人,但二审通过对证据和实施的分析指出,敲诈金额只有140多万,其中对刘某等两人的敲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认定为犯罪,不能盲目的认为都构成敲诈罪。

尽管是从370多万减到了140多万的敲诈金额,但是根据刑法解释的规定,超过五十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许艳依然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她之所以会被从13年减到7年,最重要的是因为她具有自首情节,而且认罪悔罪,再加上被害人也有过错。法律规定具有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她从10年以上减到了7年,属于跨越量刑幅度,在法律上属于减轻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尽管女辅警事件目前有了结果,但我们应该反思,如果没有媒体和舆论的报道,对女辅警的处理会不会就按照一审来办?她固然有错,而那7名公职人员,是不是更应该受到处罚?

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