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1-10-19 11:59

(中央社记者洪学广、张荣祥高雄19日电)高雄「城中城」大楼大火造成严重死伤,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长王世芳今天在市议会答询时表示,研拟中的自治条例,将制定公寓大楼未设管理委员会的罚责。

高雄「城中城」大火烧出老旧大楼的管理问题,高雄市长陈其迈昨天已宣示研拟高雄市自治条例,高雄市议员陈致中今天在市议会部门质询时,担心中央修法缓不济急,要求市府1个月内提出自治条例。

陈致中表示,救命条例刻不容缓,他希望法制局1个月内提出自治条例,补强中央法令不足的漏洞,以确保公安与消安,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王世芳表示,自治条例内容已草拟得差不多,将赶在这个会期送审。此外,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要成立管委会,但这部分没有罚责,自治条例将朝有罚责方向研拟,否则没意义,但地方权限无法做到断水断电,若符合急迫性危险,将采行政执行法辅佐。

陈其迈昨天说,希望中央强制修法成立老旧大楼管委会,市府也会同步启动高雄市自治条例的修订,盼在行政管理上加强力道先行处理。

陈其迈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时也表示,未来建筑物安全管理的制度面,市府不仅要求强制设立管委会,申报制度标准也会加严,也就是现行16楼以下免申报部分,市府将研拟标准往下,从严申报,从严审查。(编辑:黄世雅)1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