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21 14:49
21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就《通告》内容做了解读,并提醒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涉枪涉爆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不予处罚,否则将被从严查处。
《通告》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