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22 13:25

兰州晚报讯 一男子从通信经营部骗得手机后,卖给一名买家,然后对该买家承诺:合作可继续,但下笔买卖得先支付货款……就这样,该男子诈骗钱财37万余元。10月18日,城关区法院公布此案一审判决,该男子获刑六年八个月。

2020年9月21日,王某来到城关区一家通信经营部,谎称自己是政府单位的采购人员,单位打算从该店采购某品牌手机10部,但因发票问题,需供货3至5天后才能结款。取得工作人员信任后,王某骗得该店某品牌手机10部,实物价值共计19.43万元。作案后,王某将上述手机以17.4万元的低价出售给张三(化名),谎称还有10部同样的手机打算出售。2020年9月23日至25日,王某以需要预先付款为由,骗得张三支付的货款18万元。后来,以上钱款被王某用于赌博挥霍。2021年1月7日,王某被刑拘。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某诈骗违法所得37.43万元,依法责令退赔,并按各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发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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