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22 14:17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0月19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便民司法服务,上门为腿脚不便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办理领取执行款项手续,得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好评。

刘某因与杨某、邓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永安法院,在永安法院判决该案后,杨某、邓某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刘某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杨某、邓某在该院涉及多起案件且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永安法院遂冻结了被执行人杨某、邓某的工资收入,并陆续进行分配。

2021年10月,法院在进行被执行人杨某、邓某系列案件第三次案款集中分配时,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因患有疾病导致行动不便,无法到院办理相关领款手续。为了有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10月19日,执行法官在联系申请执行人刘某之后,上门为其办理领款手续。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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