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0-26 16:49

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12315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5590件,同比去年降低49.37%,合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58.85万元。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公布了部分典型消费纠纷案例。

案例一:早教停课五天只退伙食费

郑女士于今年6月底在永嘉县上塘某早教,为孩子报名7月5日-8月25日的暑假班,共花费4200元。后因园方自身原因停课五天,后续也未进行补课。郑女士与园方协商退还五天费用时,被告知只能退伙食费,课时费不给予退还。郑女士认为该做法不合理,多次与园方协商未果后向12345投诉。

调解人员调查核实后表示,该案是一起涉及消费合同纠纷的投诉,根据浙江省实施《消保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园方违约在先,应退还消费者五天费用。经调解,最终园方同意退还消费者五天费用,共计550元。

案例二:台风期间客栈拒绝退房退款

今年7月26日,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7月19日其通过微信花费3194元预订泰顺一客栈7月25日晚的一间房间,后因台风“烟花”无法前往入住,要求商家退房并全额退款,但协商无果。

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向当事客栈了解情况。客栈负责人称,为了让消费者获得优质入住体验,客栈提前安排好服务人员,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做好迎接准备,消费者全额退款的诉求将对该店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在了解事件实际情况后,调解人员耐心对当事人讲解有关《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由于“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经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

来源: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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