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1-10-26 19:31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6日电)苗栗县政府现行环保检举奖金为实收罚锾金额的50%,去年度领取奖金第一名者获得新台币195.9万元,为避免浮滥检举引发争议,环保局调降奖金发放比例为10%。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研拟「苗栗县民众检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案件奖励办法」修正草案,将发给检举人奖金,从过去依实收罚锾数额的50%,修正降低发放比例为10%。环保局表示,草案今天经县务会议讨论通过,预计11月公告实施。

环保局指出,原奖励办法自民国96年6月发布施行,是为对热心民众参与环境保护、检举破坏环境行为给予适度奖励,以检举乱丢烟蒂为例,罚锾1200元,检举人税后可实领480元;然而科技日新月异,各类摄影器材、行车记录器使用普及,检举案件数暴增,单是今年1至10月收件数就已逾3万件。

环保局表示,检举案件后续审查、查证及裁处作业程序繁琐且耗时,因执行机关人力、经费有限,易衍生案件延迟处理情事,反招致民怨及诉愿纷争,更有部分检举人为领取检举奖金为业,造成民众误会政府机关带头利用高额奖金鼓励偷拍检举,已与立法初衷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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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苗栗县政府环保局统计,去年度领取环保奖金最高前3名,分别获195.9万元(检举4082件)、155.1万元(检举3232件)、138.1万元(检举2878件)。

环保局秘书蔡政勋指出,奖励办法修正前,苗栗县核发检举奖金比例50%是全国最高,为避免民众为高额奖金而浮滥检举,引起社会不良观感及争议,经参酌各县市标准,县府决议调降比例为10%,与邻近新北、桃园、竹县等县市相同。(编辑:方沛清)1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