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Hub ( ) • 2021-10-26 23:41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13日,张某入职贵州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在销售部门销售岗位工作,职务为职业顾问,合同期限至2022年1月12日。
2019年12月14日,因张某奶奶生病晕倒住院,其发微信向部门领导经理请假5天,由于假期长,经理无审批权限,告知张某需向公司公司监事请假,张某随即向监事电话请假对方没有接听,发微信请假未获回复。
2019年12月19日,公司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理由为张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6日擅自离岗至今未归,公司多次与张某联系均无法联系,已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