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13 03:52

11月4日下午,经过谯城法院执行干警劝说,申请执行人樊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最终就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时间达成共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历时9天顺利执结。

2009年,樊某与曹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生育一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按揭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2021年2月,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樊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婚生子曹某甲,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二人离婚,婚生子曹某甲由樊某抚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归曹某所有,但曹某需支付樊某房屋补偿款13万余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曹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4日下午,曹某来到执行局,找到办案人员要求履行义务,办案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樊某,樊某到庭后,双方因矛盾较大,互不理睬。为了妥善化解双方后续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办案人员耐心细致为二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樊某留下了银行卡号,双方约定了后续每月抚养费支付的时间,曹某现场向樊某账户打了前期拖欠的抚养费和房屋补偿款共计138369元。


 

【来源:安徽亳州市_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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