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14 14:59

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通报

2021年11月13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黑河市爱辉区2例),均为集中隔离期间主动排查发现。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9例(黑河市爱辉区9例)。

截至2021年11月13日24时,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50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自10月27日以来,全省累计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275例(确诊病例27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国内现有7个高风险地区(辽宁大连新增1个)、90个中风险地区,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我省现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1月13日零时起,全市城乡恢复指挥部2021年11月1日下发的第14号公告内容。

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是每一位城乡居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慎终如始、积极主动执行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自觉养成扫码、测温、戴口罩良好行为习惯,齐心合力抗击疫情,共筑防疫钢铁长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附:第14号公告原文。

北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12日

北安市关于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第14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压力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北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全市部分场所、机构实行临时管控,公告如下:

1.全市城乡居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非必要不得擅自离开北安,特别是不得进入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外出,务必提前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履行审批程序。

2.爱辉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管控人员,由责任单位和所在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属地进行双重管理,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3.城区全面实行交通管控,除有防疫任务并持有效证明的车辆外,所有私家车全部停运;公交车半数运营,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荷载人数的50%;出租车实行单双号出行,车内实行物理隔离,前排禁座,不得出城。公交车、出租车认真执行扫码制度,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省际、市际、乡际之间客运班车暂停运行。

4.城乡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幼儿园、各类线下等培训机构,暂停从事教学活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入住人员,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

5.城乡所有个体诊所、口腔科诊所、医疗美容门诊暂停一切诊疗活动,发现私自接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零售药店禁止出售感冒、退烧药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若擅自销售予以停业整顿。

6.室内儿童游乐、电子娱乐项目和影剧院、棋牌室、桌游、按摩院、美容院、足疗店、健身房、游泳馆、球馆、体育馆、歌厅、网吧、酒吧、茶楼、咖啡厅、旅行社、小旅馆等“九小”场所暂停营业;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群众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开放;城乡露天市场、广场舞等易引起人群聚集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农村大集、宴席一律停办。

7.洗浴场所实行限流制度,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核定量的40%,暂停泡澡、桑拿(蒸汽、汗蒸)、按摩、搓澡等服务。理发店采取预约制度,严禁顾客店内等待聚集。

8.城乡所有对外经营性餐饮场所取消堂食,允许外卖和配送销售;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一律关停。

9.全市所有大型商场综合体、超市(德隆、东北亚、大润发、华辰等)实行人员分时限流措施,严格执行防疫“三宝”,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消杀以及卫生清洁;宾馆入住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1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弹性办公”工作制度,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各类办事大厅、银行金融机构实行“预约办、错峰办”制度,并加强管理,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和良好秩序。

11.进出城乡卡口严格执行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和“落地即检”制度。加强农村地区管控,守住乡门、管住村门、看住屯门、盯住家门、不能串门,减少一切人员流动风险。

12.对非法营运、哄抬物价、私自营业等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惩处。

1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对管控期间正常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4.各类社会组织禁止举办聚集性活动,大型会议、活动、演出一律停办。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树立文明新风,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解控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北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 6426552

北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1日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我是北安

责编:德娜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