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17 13:51

本文转自【清远发布】;

市区零售药店

是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流程示意图

对进店顾客

测温、扫码、戴口罩等

疫情防控措施

是否落实?

11月13日

记者随同疫情防控暗访组

对市区部分药店等进行暗访

2021年11月16日《清远新闻》

在洲心墟的爱心大药房和百姓大药房内,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记者观察到,店内工作人员要求每一位进店购药者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百姓大药房的工作人员说道:“疫情期间,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的要求,凡是购买咳嗽、发热等药品的顾客必须登记详细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平时店内每天都要进行二三次消毒。”

而同样是在洲心墟,北湖医药 则没有像附近药店那样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该药店门前的测温机形同虚设,没有工作人员监督顾客测温后再进店。个别群众进入药店后也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店内工作人员也并未作出提醒。

随后,暗访组来到东城莲塘市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药店能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的防疫要求。但在国瑞大药房 ,记者发现大部分顾客没有佩戴口罩,进入药店也没有进行测温和扫码,不少顾客在全程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也能顺利买到药品走出药店。

而药店工作人员则一直在柜台内,对顾客违反防疫政策的行为全程未作出提醒。

暗访组通过当天暗访发现,市区大部分零售药店能够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但有的药店疫情防控意识相对淡薄,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做好测温扫码和登记上报等问题。暗访当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北湖医药、国瑞大药房2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进行3天和15天的停业整改,督促企业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有关部门表示,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应该充分发挥其“哨点”作用,切实做好进店人员测温扫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营业场所清洁消毒、销售退热类药品上报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提醒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零容忍,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必定要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广大药店负责人,必须时刻警醒,严格落实顾客进店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每日对场所进行消杀。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或落实防疫措施不力的药店,一律予以关停整改,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广播电视台

文字: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