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 首页 ( ) • 2021-11-23 14:49

人民日报社海南分社采编中心原主任丁汀,被法院认定收受三亚原副市长王铁明300万元;向海南高院时任副院长张家慧行贿300万元

  【财新网】(记者 黄雨馨)被羁押两年多后,曾任人民日报社记者14年的丁汀等来了她的一审判决。2021年11月22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丁汀收受三亚原副市长王铁明300万元,行贿海南高院时任副院长张家慧300万元,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0万元;未退出的赃款300万元继续追缴。

  丁汀今年39岁(1982年5月出生),湖北应城人。2004年从武汉大学新闻系硕士毕业时,她在考取人民日报社的同时也通过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入职人民日报社后她选择就读在职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