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国內 ( ) • 2021-11-24 22:45

  每经编辑 毕陆名

  11月24日,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经仲裁决定,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执行。

  法院公布的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尚未清偿部分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公布的悬赏金额显示:提供北京三中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30%。按此估算,最高赏金一个亿。

  此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线索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据法院介绍,悬赏时效为案件执行完毕之前,知情人可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才法官”联系,举报电话为010-84773658、84774171。

  记者在查询启信宝数据时发现,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在本月新增股权冻结、限制高消费等多条风险信息,而23日一天就新增股权冻结、合同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月8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两名“80后”男子林俨儒、蒋校因拒绝执行约4.88亿元的诉讼标的,被申请执行人提出20%悬赏执行的申请,理论上两人的悬赏金额近1亿元。

  悬赏公告称,在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蒋校、林俨儒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蒋某、林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某某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公告中提到,凡向本院举报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本院查实控制、处置变现后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按照悬赏公告举报人最高可获20%到位金额的赏金,以4.88亿标的来计算,赏金最高可达0.9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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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