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1-11-25 16:18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5日电)为提升太空科技研发能力,执行国家太空政策与计划,有效整合产、官、学、研资源,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草案,明定太空中心为行政法人,协办太空相关事务,草案将转送立法院审议。

科技部在行政院会后发出新闻稿指出,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共计5章、33条条文,未来国家太空中心成为行政法人后,将有助太空科技研发,提升国家太空政策计划的执行能力。

科技部表示,国家太空中心在既有良好基础的太空科技能量上,将持续精进本土太空技术,挑战尖端太空任务,并培育太空科技接班人才,让台湾在未来的太空经济时代,能在全球太空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科技部指出,国家太空中心肩负研拟与执行国家太空科技计划,进行太空科技的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促进太空科技的国际合作及交流,受托进行国际太空法制研究等任务。

另外,国家太空中心的任务还包含办理国家发射场域的选址、筹设规划及受托营运管理、受托办理载具登录及发射许可审查业务、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并推广太空科学普及教育,以及太空发展法或相关法规所定事项等。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主持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转述,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中裁示说,他2019年1月上任后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国家太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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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表示,今年2月,政院再提出台湾第一部国家太空法案「太空发展法」,这是奠定太空发展法制基础的非常重要一步,并已于6月16日经总统公告。

苏贞昌指出,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太空科技研发能力,执行国家太空科技计划,有效整合国内产、官、学、研资源,行政院会通过设置专责的行政法人国家太空中心,且升格直接隶属科技部,以利推动太空科技与产业发展,协助政府管理日益蓬勃发展的太空事务。(编辑:康世人)11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