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国內 ( ) • 2021-11-25 19:09

  原标题:北京三中院发布悬赏公告:提供“老赖”财产线索最高可得一个亿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天价”悬赏公告,公民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最高能给出1亿余元赏金。新京报记者发现,今年4月,北京三中院就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银行存款、不动产及对外投资,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北京三中院发布的悬赏公告。法院供图北京三中院发布的悬赏公告。法院供图

  公告显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执行依据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渝仲字第1371号裁决。执行标的包括尚未清偿部分: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怀柔融城北路10号院某地。仲裁生效后,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并未能取得相应被拖欠的欠款及其他金额,故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三中院2021年3月31日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于今年2月22日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院裁定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资金占用费、债务利息等费用。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但此后,执行似乎依旧不顺利。另一份由北京三中院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银行存款、不动产及对外投资。2021年4月1日,轮候查封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名下10辆车,查封期限两年。

  裁定书显示,北京三中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11月24日,北京三中院发出了这份“天价悬赏”公告,公告称,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现北京三中院对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发布悬赏公告。

  上述公告中表示,任何公民在本案尚未执行完毕之前,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30%。

  目前线索还在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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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