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 首页 ( ) • 2021-11-26 19:15

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分别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集中起诉个体商户,要求赔偿或交纳会费。学者认为,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的本意是通过标准化运营保证产品质量,不应将此作为敛财工具

  【财新网】(记者 葛杏航 实习记者 王克柔)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相继陷入商标维权争议。近期,两家行业协会分别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两个商标扎堆起诉个体商户商标侵权,要求每家商户赔偿3至5万元不等,或者交纳“会费”“加盟费”,引发舆论关注。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微回应,“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不能据此收取所谓“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