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27 02:59

中国网11月26日讯(记者 林伊人 董小迪)近日,河南几十家肉夹馍商户反映,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有“潼关”二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涉嫌侵权,要求赔偿3至5万元不等,要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后公开回应:“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冯张翼向中国网记者表示,“潼关肉夹馍”这一地理标志商标的专用权是有边界的,协会在依法维权过程当中应避免“误伤”未侵权商户。

“潼关肉夹馍”商标详情。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

记者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2015年注册“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该协会在公告中指出,非协会成员擅自使用其商标,协会将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潼关肉夹馍协会发布的“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

截至发稿时,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开庭公告有372条,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商家遍及广东、湖北、辽宁、内蒙古、上海、天津等多个省份。这波操作到底是维权打假,还是“碰瓷”敛财? 这其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潼关肉夹馍”并非普通商标类型,而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冯张翼表示,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虽然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因此,地理标志可以依法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面对这一商标纠纷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称:“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冯张翼表示,作为“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此前提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禁止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指出,潼关肉夹馍协会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是有边界的。同时,该协会不能禁止其他商家对地名本身意义的使用。”冯张翼说。

冯张翼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潼关肉夹馍”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后,凡是商品符合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要求加入潼关肉夹馍协会,协会应当按章程接纳为会员。凡是未要求参加协会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

“选择成为会员的商家,需要根据协会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交纳管理费。对于未要求参加协会的,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答复,潼关肉夹馍协会也无权禁止这些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冯张翼说。

那么,区域外的商户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会构成侵权吗?冯张翼说,“如果河南商家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则应向该协会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被诉侵权商家的商品符合‘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的使用条件,则不构成侵权。”

记者查阅“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时发现,其中列明的“使用条件”中包括特定品质、制作方法等。冯张翼表示,如果商户能举证制作肉夹馍的原料使用的是潼关县的猪肉和面粉,并以“使用条件”中的潼关当地传统方式制作,则不构成侵权,否则会有侵权风险。

图为“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

另外,冯张翼指出,在潼关肉夹馍协会申请注册前,如果有商户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协会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且已产生一定影响,协会则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地理标志商标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众对商品的产地、品质等产生混淆,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商品提供者‘搭便车’滥用,本意在于更好地促进商品流通。”冯张翼认为,虽然对涉嫌商标侵权主体提起诉讼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正当权利,但径直批量提起侵权诉讼,很容易“误伤”实际并不侵权的商户,使其陷入诉讼纠纷。

如何平衡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保护间的矛盾,让地理标志保护回归初衷,成了摆在立法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国《“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提出,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冯张翼建议国家以此为契机,健全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出台配套的保护管理政策,甚至可以出台地理标志相关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常态化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回应中表示,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潼关肉夹馍协会于26日晚间发布致歉信,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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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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