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29 13:11

95岁老人想将已故老伴的30万存款取走,但屡次被银行拒绝。并且银行声称30万存款已变为遗产,必须要证明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才能支取。几经周转,老人始终无法确认自己的身份。

想要取钱?先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庭审纪实》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2016年年初,95岁的王大爷在老伴去世后,想到银行取出老伴名下的三十万元存款,但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不是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就是说存款已经变成了遗产,总之就是一句话:你不能证明你是继承人,你就不能取走这笔钱。

王大爷以为,只要拿着银行卡、户口本、老伴的死亡证明,输入密码就可以取钱了。但是万万没想到,银行却表示,这笔钱应当按照遗产来处理。于是,王大爷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证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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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定,如果王大爷想取出这笔钱,必须要证明自己是老伴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但是两年过去了,王大爷拿出的所有证据都不符合银行要求。无奈之下,王大爷将银行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9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大爷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权继承并合法支取已故老伴名下,30万元存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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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王大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之后在一家厂子里做文秘直至退休。2015年底王大爷夫妻两人将30万元存款存进银行,并且约定谁的名字开的户就用谁的生日做密码。王大妈去世后,30万元存款被银行当作遗产来处理,必须要公证处出具一份证明才能取钱。

银行非要王大爷出具,能证明自己是老伴的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证明书,但是两人上无父母下无子女,也都没有立过遗嘱,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配偶。但是王大爷要怎么才能证明自己呢?在法庭上,被告银行人员说:“在开户之初,这个活期账户下面下放了一个定期账号,存款金额是30万,定期存一年,到期利息是9180块,到期时间是2016年6月25日,在到期后这笔存款转入活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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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官又问了王大爷的辩护人,王大爷是否知道密码,辩护人说:“当时原告输了两次密码都输错了,随后银行就将银行卡锁定了。”于是法官说:“原告方的意思就是当时于子文(王大爷老伴)在去世前变更了银行卡的密码,但并没有告知原告对吗?也没有给原告留下一些关于银行卡密码变更的书信等东西?”辩护人说:“是的。”

兜兜转转,始终无法取得满意结果

按照银行的说法,王大爷的侄子去了公证处,得知想要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先要证明王大爷与老伴的婚姻状况证明、原工作单位信息等材料,甚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四十多年的父母的身份信息,无奈王大爷的侄子回老家拍了爷爷奶奶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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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的侄子表示,第一件事就是去二老的原工作单位先调取了两人的人事档案,但档案显示,两位老人曾收养了一个养子。实际上2011年,老人与养子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并签订了收养协议书。但是公证处一看,表示无法确定真伪,必须要去法院认定,认定完后,协议有效才能继续下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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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法院确认了王大爷夫妇与养子的解除收养协议书有效。本以为这样就可以取到钱了,但是到了银行之后又被告知,公证书上必须要写明这笔钱留给谁。随后王大爷侄子又兜兜转转去了六七个地方,但是始终无法证明王大爷就是老伴唯一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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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官询问被告银行方,如何才能取出这笔钱,被告给出的结果是:对于老人取款,金额在五千块钱以下,并可以提供正确密码,带着介质和密码可以不用公证证明就取款。但是对于本案的金额,他不能提供密码,是需要按法律规定,有公证书或判决书,在原告不能提供公证手续的情况下,还是要依靠判决进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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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经了解,现如今立遗嘱已经是趋于年轻化,很多四十岁左右的人就已经开始立遗嘱。相关律师也建议可以早立遗嘱,因为最后立的那一份是最有效的,大家也不用担心,在之后会有什么想法的变化导致之前立的遗嘱不管用。而且要先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率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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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公民对相关法律一无所知

事情发生后,记者采访了很多市民,对于立遗嘱和如何支取逝者存款的相关法律,大家都是一无所知。据了解,亲人离世,留下一笔钱,家人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想要取出来,可要一翻周折。有的要去公证处公证,有的要去法院打官司,甚至有的在去世后,在银行的一些存款,家人根本就不知道,这样的存款,就成了休眠存款。

记者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经过询问后得知,想要了解逝者有没有存款,和支取逝者的存款,需要合法继承人到公证机构,开具存款查询函,办理支取的话还要在公证机构开具继承权证明书,由合法继承人用继承权的证明书办理正常的支取手续。

相关专家表示,想唤醒逝者存款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公证,一种是到法院起诉。二者相比,公证的成本高,时间快,诉讼的时间慢,成本低。于是法官询问原告辩护人:为什么已经进行公证了,还要选择诉讼?原告辩护人回答:法院能更好地对接程序和手续,而且公证对于我们而言非常的费时间。

王大爷表示,如果老伴生前留下了遗嘱,或者对这三十万元有个说法,这两年自己也不用四处奔走调取材料打官司了。但是当年两人关系和睦,并没有任何纠纷,也没有什么概念立遗嘱,现在看来,没有遗嘱还是件麻烦事了。那在本案中,既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找掌握老伴银行卡正确密码的王大爷,最终还能否取出这笔钱呢?

经过诉讼途径,最终物归原主

随后在律师口中得知,纵观全案,总共涉及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就是物权法律关系,即王大爷及老伴与银行间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于大妈死后,王大爷变成了共同的债权人。物权法102条涉及到共有关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王大爷作为共同的债权人,可以单独或全部向银行主张储户账户里所有的钱;第二个就是顺位继承和分配,在没有遗嘱,且不掌握取款密码的情况下,需要根据《继承法》规定,遵循法定继承顺位原则,再分配逝者存款。

银行在处理王大爷事件问题时,遵循的是保护储户利益的原则,庭审当场银行方拒绝了法庭提出的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判决。那么法院将做出怎样的判决?王大爷能否顺利取出这30万元呢?

经审理查明,王大爷确实是已故存款人的唯一合法继承人。2018年4月,法院认为:于大妈的30万存款中的一半,归王大爷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应当由继承人享有。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于女士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归王老先生所有。2018年5月2日,王大爷再次前往银行,这次他顺利地取出3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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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处在法治社会,做事都要讲法。对于很多不常见的法律知识,应该呼吁各社区、学校等地方多开设法制教学,不局限于常见的法律知识。

银行账户,虚拟资产等的继承要早做打算,避免亲人去世后,承受着生离死别的痛苦,还要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立遗嘱也不再是巨富或是老人的专属,立遗嘱年轻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也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