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Hub ( ) • 2021-11-29 16:03

图片来源:微博@好欢螺官方微博

记者 | 卢奕贝

编辑 | 许悦

近日,有顾客指出在螺蛳粉品牌“好欢螺”的产品内发现疑似虫卵的异物,引起大量关注讨论。截至发稿,微博相关话题已有超3.1亿阅读量。

该事件起源于,一名小红书用户于11月25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我吃好欢螺吃出了虫卵》的爆料。据其发布的图片显示,该用户于2021年10月8日从拼多多平台花费117元购买了10包×400g的好欢螺加辣加臭版,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综合该用户后续更新的信息,目前拼多多商家已向该用户道歉,全额退款并赔偿1000元;拼多多平台此前已赔偿向该用户赔偿200元,并承诺对销售商家进行限流处罚,同时承诺会将事件调查清楚。

被曝光“吃出虫卵”后,好欢螺官方客服则提出了不同的回应——质疑该用户是否自行添加其他内容,以及称拼多多上的该销售店铺未经授权,进货来源不明;提出的解决方案为给用户三袋螺蛳粉或三袋价钱作为赔偿。

对此,该用户表示,“官方的这个态度我能不接受”。

11月28日凌晨,在该用户发布上述赔偿处理相关内容后不久,好欢螺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针对事件的说明,称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现代化生产线及高温消杀工艺流程,同时质疑此次食品安全事件有“商业诋毁”的嫌疑。

该声明指,从小红书号发布笔记起,到各微博号转发至冲上微博热搜仅用时两天,此事件发酵迅速超乎常态,“我方将针对事件进行核查,若幕后存在推动,我方将依法维权”。

好欢螺声明中提到的“商业诋毁”究竟是否存在,目前尚无定论。但这侧声明引发大量网友反感,指其事件尚未调查清楚,却先提出“商业诋毁”论,并不能让消费者放心。

另一方面,好欢螺在回应中提及的“巴氏杀菌方式”也引发质疑。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在《北京商报》的财富中表示,此次“好欢螺虫卵”事件的本质是异物,而企业回应强调的消杀针对的是灭菌(无论何种灭菌方式)。灭菌只是把菌从活性杀死,不是消灭物质。所以,从始至终好欢螺都未真正回应消费者关心的“虫卵或异物”问题。

11月28日晚间,好欢螺再度发布声明公布了调查进度。

新的声明称,好欢螺已于11月26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涉事批次产品追溯,但未发现异常。此外,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1月28日上午前往好欢螺工厂调查取样送检。而对投诉顾客,好欢螺称已取得联系,力求还原事实。

本次“虫卵事件”事实如何仍待还原,但好欢螺此前也被指有食品安全问题。

在黑猫投诉平台,自2020年底至今,好欢螺的投诉量有54条,其中有不少消费者称在产品中吃出塑料、头发、虫子等异物。而在小红书平台上,目前搜索关键词“好欢螺”出现的2级页面指引便是“虫子”、“好欢螺虫”,不少消费者表示有同样的遭遇。在此之前的11月初,好欢螺母公司得华食品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7万元。

不仅是好欢螺,此前李子柒旗舰店的螺蛳粉多次被曝出异物,包括烟头、橡皮筋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久前发布的今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柳州润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汇德胜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柳州螺蛳粉,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2019年,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方便食品82批次,其中不合格18批次,大多是柳州生产的螺蛳粉,存在菌落总数超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