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1-30 08:52

身为某共享电动车公司运维人员,竟然打起了偷盗路边停放的私人电动车电瓶的主意,并多次深夜盗窃电瓶,最终落网获刑。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谢某于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在某共享电动车公司全州县分公司谋得一份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收入尚可。因平时帮公司搬运电动车、更换电池,时常工作到很晚,谢某经常看见大街小巷停放着很多私人电动车,久而久之便心生盗窃私人电动车电瓶牟取双份收益的歪念头。经查,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谢某驾驶公司的电动三轮车,携带尖嘴钳,凌晨期间在全州县城区域内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每次得逞后均卖给不同的废旧收购店。今年5月30日,谢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