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1-12-01 03:18

2013年搬迁后,本以为按照约定的30个月就能搬回新家,哪知这一等却等了8年。

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政府鼓励业主进行搬迁

2005年,张女士和丈夫由老家安徽来到西安工作,经过多年打拼,夫妻俩于2011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康乐路韩康苑小区中原为一家单位家属楼里的一套二手商品房(现为“康乐路付6号”),面积近50平方米。然而,居住不到两年,张女士得知因涉及新城区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他们的房屋要拆迁。

张女士说,2012年初,小区东侧的长乐新城小区建设施工,疑因地基挖得太深导致他们所在的家属楼西侧的墙面、地面上都出现了裂缝,担心存在安全隐患,业主们向新城区政府部门进行了反映,这件事也很快就有了回音。

“2012年夏天,新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入户调查,询问业主是否愿意进行拆迁。等到2013年11月,新城区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征收指挥部就已经入驻家属院,并张贴了相关的搬迁公告,鼓励大家搬迁,搬迁后可以选择就地安置,也可以货币补偿。”张女士说,2013年12月1日,她与新城区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签订了《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产权调换协议》,约定为就地调换房屋,过渡期限为30个月,每月会有500元的过渡费。

张女士说,为了鼓励业主搬迁,征收安置指挥部甚至免费为业主搬家,此外在签订协议后于一个月内主动搬迁的业主,每户都会有1.5万元甚至更多的补偿费用,“据我了解,最后包括我在内共有两栋楼的业主都响应号召签订了协议并搬离,其中大部分选择了就地调换房屋。”张女士说,她所调换的房屋较之前多了20余平方米面积,虽然要补缴一些房款,但想到二手房30个月后会变成新房,他们一家还是十分开心。

30个月过去老楼仍在原地 门窗破裂院中杂草丛生

华商报记者在张女士提供的一份印有新城区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征收指挥部盖章的《房屋征收安置实施方案》中看到,征收主体是新城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机构是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征收范围为康乐路以西,韩北路以南、东尚长乐新城以东,东尚长乐新城以北;被征收人的补偿按照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形式进行;按征收决定公告(通知)之日起20日内搬迁的,征收主体应当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奖励……落款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搬离之后,张女士一家一直在乐居场附近租房生活,憧憬新房的她还会时常来到家属楼旁查看施工进度。让她意外的是,30个月过去了,就地调换的新房不但没有建起来,此前的老房子仍在原地,家属院内杂草丛生,大门紧锁,两栋家属楼楼内空无一人,当时已经是2016年中旬。

“当时两栋楼的业主都十分气愤,去找签订合同的指挥部和政府各部门,但一直没有个回复,听说又让我们回去再居住。”张女士说,搬离时家属楼的门、窗、玻璃、地板等已均被砸毁,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房屋在无人维护的情况下根本不具备在居住的条件,“当时经过业主争取,当时负责此事的新城区城投公司最终给业主们发放了前30个月的过渡费,并表示让我们继续等待新的房源,但直到目前,新房源还是个未知数。”

8年没等来新房源 如今落户也成问题

张女士说,2020年初,她发现家属楼在没有拆除的情况下进行了重新装修,外表看上去已经焕然一新,但何时能够入住至今也没有消息,

就这样,转眼间8年过去了,张女士一家始终是在外租房居住。张女士说,目前政府部门支付的过渡费是1900余元每月,但她租住的房屋租金就已达到了2000元/月,就地调换房屋的事情也一直没有进展,而租房住也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其他困扰,“我们一家都是外地户口,近年来一直想落户西安,但因为房屋已经属于拆迁了,派出所无法办理落户,孩子上学也成了问题。”张女士说,因为房屋的产权信息一直在她的名下,涉及到拆迁调换房屋也无法注销产权信息,导致她无法再次购买其他商品房。

11月30日上午,记者与张女士一同来到康乐路付6号家属楼外,大门仍无法进入,大门外未悬挂门牌号信息。隔着围墙可以看见两栋高8层的家属楼已进行过翻修,窗户也已安装,院中摆放着油漆桶等施工建材,每个单元均加装了入户电梯。

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户籍室咨询落户一事,民警称,张女士反映的房屋还不能落户,因为此前整栋楼要进行拆迁,里面已经清空了,现在没人居住,要入住后才能办理落户,建议其户口落到社区集体户。

新城区城投公司:房屋已达到居住条件,交工具体时间还没定

当年政府主导的拆迁项目为何8年多无进展,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华商报曾报道了此事,当年新城区城投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拆迁工作,开发商撤走后,由他们公司来接手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后续工作,让这些拆迁户回来住,也是政府无奈之举,能否居住还需要双方委托质检机构进行鉴定。

11月30日,同样签订了搬迁协议的高先生告诉记者,韩康苑小区建于1995年,是西安市筑路机械厂、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路派出所、西安电车二厂三家单位的家属楼,共三幢八层住宅楼(含地下室一层),目前这些小区名称已经很难在网上查询到,当时西安市筑路机械厂、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路派出所两栋家属院大部分业主都进行了搬迁,考虑到小区附近学校较多,为方便孩子上学,其中大部分业主选择的是就地安置,而如今也是这批业主面临着有家难回的境地。

11月30日,记者联系到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反映此事后,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新城区城投公司联系方式,经联系,对方表示,因为公司目前没有新的房源,安置情况是将原来的住户再安置回去,房屋已达到居住条件,因为工程部还没交工,具体时间还没定。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曾参与韩森冢周边改造二期项目的解放路改造办,一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正在协调解决中,具体情况要以文件为准。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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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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