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1-11 21:18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1日电)为使裁罚达到吓阻效果,金管会拟修正证交法规定,将券商违规罚锾上限由新台币480万元拉高至600万元,调整为罚锾下限的25倍,以加重罚度提醒金融业应加强内控及法遵。

金管会今天公布证交法第43条之1、第178条之1、第183条修正草案。为强化券商、证券服务事业及证券相关机构法遵,使裁罚具劝阻性效果,金管会将提高证交法第178条之1规定的罚锾上限。

若券商、证券服务事业及证券相关机构未完善建立或确实执行内控制度、违反有关财务、业务或管理规定,对客户恐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市场秩序及公平性等,相关罚锾上限将由48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说,过去三年(2019年至2021年)证期局依证交法第178条之1裁罚件数为33件,裁罚金额主要介于24万元至240万元,都没有罚到现行罚锾上限480万元,不过考量近年业者违规情形、对业者警示效果、投资人影响等,金管会决定提高罚锾上限,盼业者更审慎重视内控和法遵。

原先证交法第178条之1罚锾介于24万元至480万元,金管会拟提高罚锾上限至600万元,调整为罚锾下限的25倍。金管会日前宣布修正投信投顾法第111条罚锾上限,自300万元提高至1500万元,也是将最高罚度调整为罚锾下限60万元的25倍。

此外,为使公司股权重大异动资讯可即时并充分公开,金管会拟将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由现行10%下调为5%,并给予一年缓冲期,明定修正条文自公布后一年施行。

蔡丽玲表示,考量美、日等多数国家均以持股5%为大量持股申报门槛,且自2020年第1季起,上市柜公司财报已要求揭露持股比例达5%以上股东资讯,为健全大量股权揭露制度,金管会决定下修持股申报门槛,预期对上市柜公司治理将有正面效益,有助公司了解股东变动情形,对投资人而言资讯也可更透明。

依2020年底上市柜及兴柜持股人数统计,持股5%至10%共有3266人次,共持有1390家上市柜及兴柜股票,因此调整持股申报门槛后,平均一家公司持股申报将多出2.35人,金管会评估影响性在可接受范围,据了解,也并不会因持股申报门槛下调,大幅影响投资人投资意愿。

据金管会统计,2020年10%以上持股申报共565件,2021年为557件。

证交法修正草案预告期定为60日,蔡丽玲指出,待完成法规预告程序,后续要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审查,金管会期望最快今年底完成修法,换言之,大量持股申报门槛下调5%,最快将在2023年底施行。(编辑:赵蔚兰)1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