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19 10:52

日前,因涉嫌违法抓取“抖音”直播数据,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主播社区“小葫芦”,被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小葫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100万元。据悉,这是我国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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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葫芦”被指设榜单有偿提供主播收益数据


“企查查”APP上的公司简介显示,“小葫芦”是上海六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界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五千万。小葫芦“基于对主播画像和直播平台的数据挖掘,为主播运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据本案原告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公证结果,“小葫芦”产品曾设有“直播红人榜”“礼物星光榜”“土豪排行榜”等榜单,并通过这些榜单,有偿提供具体到每一笔打赏时间、对象、金额的用户打赏信息,和以单场收入、日收入、月收入、年收入等多种方式统计的主播直播收益数据。而普通用户观看“抖音”直播间主播直播时,无法查看全站排名靠前的主播的直播收益信息及用户对其的打赏信息;仅能查看最多200名打赏靠前的实时在线观众打赏的虚拟“音浪值”,但无法知晓其具体打赏金额,亦无法查看其对他人的打赏数据;直播间用户打赏系以飘屏方式展示,且停留时间较短,亦未显示打赏礼物价值;可查看主播收礼任务完成进度,但不显示礼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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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葫芦”被法院裁定侵权赔偿百万


本案中,“抖音”一方认为,抖音直播平台在服务中产生的数据,体现了用户的兴趣、喜好及经济能力等个人消费信息,以及主播的粉丝群体、受喜爱程度和流量变现能力等重要经营信息,抖音平台基于这些信息的敏感程度,以及平台与用户间的协议,付出努力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隐藏。而六界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不正当技术手段非法抓取抖音平台数据,破坏平台正常的运行秩序,引发了平台用户的不安和不满,损害了公司利益,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微播公司要求六界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计450万元。

对于“抖音”方面的侵权指控,“小葫芦”一方辩称,其使用技术系收集抖音平台公开信息并加以分析加工,完全合法;“小葫芦”产品提供的数据范围和精度有限,只包括约五千名热门主播,并已及时应要求删除涉案数据,未对抖音平台运行秩序造成破坏;双方产品无竞争关系,故不成立不正当竞争;原告赔偿主张远超合理范围。

法院方面认为,如六界公司使用的技术手段存在“妨碍、破坏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的情况,即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在审理中指出,利用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时,数据运营方难以掌握数据获取方使用的手段,但数据获取方当然完全掌握自己使用的技术手段。因此,在微播公司已通过其提供的证据,初步证明了六界公司采用不正当技术手段的高度可能性的情况下,应由六界公司证明自身的技术手段合法。然而,六界公司在前后数次提及自身技术手段时出现矛盾,其给出的技术手段也难以实现其实际产品的数据精度。

据此,法院一审裁定六界公司获取、使用涉案数据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侵犯了微播公司、“抖音”主播及打赏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责令六界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于“小葫芦”官方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微播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目前,本案仍处于上诉期内。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