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国內 ( ) • 2022-01-21 11:53

  每经编辑 杜宇

  据教育部网站1月21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定》称,职业学校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

  (一)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三)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四)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二)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七)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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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