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1 14:36

日前,南方电网贵州兴义晴隆供电局鸡场供电所利用计量自动化系统查处了一起窃电案件,窃电长达6个月以上,涉及金额逾2万元。目前,窃电户已经补缴了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这也是晴隆供电局首次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打击窃电行为取得的成果。

2021年12月份,晴隆供电局鸡场供电所工作人员利用计量自动化系统查看各台区线损情况时发现,紫塘村3号公变线损明显偏高、用电量波动异常,结合10千伏鸡紫线的过往电量、台区损失电量等情况,工作人员速对该台区进行巡查。

该配变共计72户,人口密集,下户线错综复杂,在鸡场供电所电工的细心排查下,逐一查看了用户往月缴费及用电量发现了几户存在可疑?特别是罗某某用户存在很大嫌疑,于是工作人员来到罗某某家,将其家里电表箱开关拉下,发现其家里的用电设备均能正常使用,排查后发现罗某某将家里大部分电器用电接线绕过供电部门计量装置,窃电户当场承认了自己的违窃行为。

原来是罗某某为了不交电费,于是心存侥幸,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用刀具割破了进户线绝缘皮,私自进行电线搭接。私接电线的行为极其危险,轻则引发火灾,重则导致触电身亡,于此,工作人员当场当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罗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窃电行为,并在客户窃电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同时工作人员也为罗某某用户电能计量接线更换。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对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罗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窃电行为既危及自身安全又是违法的,表示今后将改正,决不发生同样的行为。

电能是商品,窃电行为是盗窃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规定,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属于窃电行为。对查获的窃电者,供电部门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按照规定,在不确定用户窃电的实际时间就按6个月,每天按6小时计算,追补电量按3倍追加。最终工作人员对用户的窃电设备进行统计,共计7.9千瓦,对窃电户罗某某按每天6小时用电时间计算,罗某某应向供电部门补交电费及违约电费等共计20487.12元。

自开展“降损利剑”行动以来,该局从实际工作中利用数字化技术打击窃电总结出了系列降损方法措施,有效提高了台区降损的工作效率,实现了精准定位,快速出击,让“跑、冒、滴、漏”无处藏匿。2021年,晴隆供电局利用“数字化”追踪共查处偷窃电27起,追补电费215857.6元。(卢官洪 陈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