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1 21:58

越秀检察官现场勘查无障碍电梯使用情况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通讯员 肖晓涵 图/通讯员提供

近年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越秀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做好“四个最严”专项公益诉讼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2019年以来,共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5件、立案28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4件,办案规模稳步提升,办案质效显著提高,2件案件获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题报道。

越秀区检察院干警在现场调研河流情况

聚焦社会治理拓宽公益诉讼新领域

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关乎千万群众出行便利与安全,更是残障人士顺利出行的重要保障。2021年1月18日,媒体报道了越秀区东风东路陵园西路口天桥的无障碍升降设施在使用上存在障碍一事,引起市民热议。越秀区检察院立即展开现场调查,发现该处设施确实存在“操作复杂”“指示不清”“救援设施不完备”等不利于无障碍出行人士的问题。

随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邀请多家职能部门“把脉会诊”,以圆桌会议推进协同共治,以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落实。改造后的无障碍升降平台,一层增加平缓坡道,手动单开门改为自动双开门,增设多种安全设置……整改效果显著,实现了行动不便人士的出行自由。并且,本案的整治做法已推广至全市,类似的无障碍设施将参照进行整改。

不仅如此,越秀区检察院主动发力延伸公益诉讼覆盖触角,拓展新领域。2020年该院通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针对宠物主题餐厅这一新型经营模式的监管存在一定空白的问题进行讨论,进而督促职能单位严格管理,也引导辖区十余家宠物主题餐厅和其他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守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良性发展。

在2020年疫情严峻期间,越秀区检察院深入企业调查核实,走访北京路商圈,查看40多家餐饮企业,围绕限制开放堂食、防疫设备、防控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详细了解餐饮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针对调查收集到的线索和问题,及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交流,为餐饮企业的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擦亮法治利剑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越秀区检察院办理的“销售毒咖啡”案入选2021年“3·15”广东省检察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件。越秀区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工作职责中发现,自2017年4月起,燕某公司、麦某公司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燕某公司生产自有品牌咖啡饮料,并由麦某公司进行销售。经鉴定,该品牌咖啡饮料含酚酞成分,长期使用可损害肠神经系统,且很可能不可逆,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越秀区检察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追究涉案公司与股东的惩罚性赔偿连带责任。2020年11月,广州中院二审改判股东崔某某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款161500元的连带责任,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为了加强保障食药领域安全,2020年3月,越秀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并组建了全省首个公益诉讼食品药品检测联合实验室,全力推进食品药品领域社会治理与维护法律权威的有机统一。

记者了解到,该院始终把“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放在心上,通过多渠道挖掘公益诉讼线索,在收到某高级餐厅涉嫌在疫情期间售卖野生动物的投诉线索时,立即到现场调查与暗访,并将情况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同步查处,该餐厅当天拆除涉案广告灯箱。越秀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快速受理、办结、回复的高效办案形式,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新理念机制筑牢生态文明“绿色屏障”

2018年,越秀区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城市湖泊生态系统遭破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麓湖污染案件,5名违法行为人多次将工地产生的黄泥浆偷偷排放到路面下水道排污井流至麓湖,造成麓湖水体大面积黄泥淤积,水下生态系统受到影响。

生态环境受损,事后修复势在必行。越秀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5名违法行为人提起公益诉讼,对其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要求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期间功能损失等费用,最终在2020年6月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促进修复麓湖受污染水域3600平方米,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损失23.2万元。

保护生态,制度先行。为此,越秀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先行先试,2021年1月率先在全市就加强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签订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有力促进全市全区形成更强有力的生态治理法治合力。

同时,越秀区检察院还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既算清了过去的“欠账”,更着眼于未来恢复生态环境,为蓝天常在、青山长驻、绿水长流努力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履行监督职能司法保护红色资源

越秀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资源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历史文化遗产、革命红色资源多的实际情况,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红色资源的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记者了解到,该院共对越秀区65处各级红色革命资源逐一开展实地勘察,拍照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分析,就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保护责任。

该院办理的一件督促保护历史革命遗址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广东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既完善了城市更新建设与文物保护融合发展,又助推建立健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办案,加强对红色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通过各种媒介等途径,采取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方式,大力宣传红色资源不容破坏和侵犯,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氛围。”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